韓進海運上周五正式在美國新澤西州美國破產法院(U.S. Bankruptcy Court)申請破產保護,以保護旗下船舶不受債權人扣押。如果申請得到美國破產法院認可,所依據的美國破產法第15章將阻止美國債權人在韓進海運境外破產程序進行之際扣押該公司資產或發動其它法律行動。據了解,初審定于本周二下午進行。 根據2005年添加入破產法的第15章,有關公司在本國尋求出售其財產或重組時,可保護在美資產不受債權人影響。對于船舶在全世界港口面臨被未清償債權人扣押的航運公司來說,這已成為它們的一個常用工具。 韓進海運在韓國申請破產回生(類似美國破產法第11章)已在美國及海外港口引發混亂。債權人扣押了韓進海運船舶,同時碼頭運營商拒絕處理其貨物,使該公司裝載家用電器、電子產品和其它消費品的集裝箱船無法靠泊。 法庭文件顯示,韓進海運是韓國目前最大的航運公司,有140艘集裝箱船或散貨船,在全世界經營約60條航線。韓進海運年運輸量逾1億噸,是全世界第九大集裝箱船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