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10月份召開的國際海事組織第70屆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IMO MEPC 70)上確定了多項會議成果,具體包括: 2020年1月1日為全球全球硫排放限值實施日期; 2020年10月28日為修改過的壓載水管理系統指南實施日期; 2018年3月1日為采用燃油耗強制數據采集系統日; 2018年為批準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路線圖(初始減少策略)實施時間; 批準2021年1月1日北海和波羅的海成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區; 維持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船舶能效設計指數第二階段要求; 批準了(給船舶輸送減少Sox排放的高硫含量)燃料輸送注意修正案; 批準了根據氮氧化物技術章程制定的選擇催化還原系統統一解釋;指定巴布亞新幾內亞為特別敏感海域(PSS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