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外媒報道稱,長榮海運因不符合挪威主權財富基金的道德標準遭該機構從投資組合中除名。相關報道稱,長榮在過去三年中,有六艘老舊船舶于孟加拉國及巴基斯坦的海岸拆解,當地拆船業者不當的作業方式影響環境生態以及工人健康。 對此長榮在提供給國際船舶網的聲明表示,該報道提到六艘拆解的老舊船舶,有三艘是公司租賃的船舶,已于2014年至2016年期間退租,后續的拆解是由租船的船東自行處理。 關于另外三艘長榮自有舊船的處理及拆解,公司是通過審慎的招標程序,選擇的買家在船舶回收方面,符合國際海事組織(IMO)所提倡的《二OO九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拆船公約》之作業原則,以安全和環保的方式拆解結束營運的船舶。 長榮強調:“基于本公司的環保理念,我們在更新出售舊船的邀標書以及買賣合約之中,已明文規定買方必須在具備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認證的‘綠色船舶回收廠(Green-Ship Recycling shipyard)’進行拆解,以確保相關作業能夠符合國際規范。” |